自然人从出世时起到逝世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责任。
(1) 根据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国家认证资源,依托国家政务服务途径一致身份认证体系,树立健全全国一致身份认证体系,一致身份认证标准、标准身份认证途径、树立身份认证成果纠错机制,为全国一体化途径移动端供给一致身份认证公共支撑,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无感周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途径移动端建造攻略的告诉》(国办函〔2021〕105号)
(2) 国家政务服务途径根据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资源,建造全国一致身份认证体系,为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途径供给一致身份认证服务,完成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则》(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
来历:《政务服务变革作业用语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