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物运营答应证核发(除施行请求人承诺制的小餐饮及仅出售预包装食物之外的食物运营者)/(仅出售预包装食物存案)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晋级账户等级至4级或5级(如账户等级为4级或5级,可越过该过程)。
1.全流程网上处理事项自施行之日起,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现场不再接纳纸质资料请求。
3.事项办结后,体系主动生成电子证照,请求的人能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个人中心—我的证照”检查或下载,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相同法律上的约束力,无须亲临行政大厅收取纸质证书。
4.电子食物运营答应证、食物出产答应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由批阅体系主动送达,出产运营者可自行打印粘贴,顾客和各处理单位可扫描电子证书所附二维码获取答应信息。
5.确需纸质证书的食物出产运营者,需求持申办回执和身份证明向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请求“证书打印”服务。请求食物运营答应证打证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食物运营答应证补发(证书打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