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想实现化妆品成功生产,然后在市场上售卖的效果,那么进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是必不可少的。办理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然而多数的企业,在研发和生产化妆品的时候容易忽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现在CIO小编为您介绍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全流程。
进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之前,一定要清楚要准备资料有哪些。企业要想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首先要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要准备的资料不仅仅有申请书,还需要公司可以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列型(型式)检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全部资料被业务科初审合格之后,申请资料报质量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市局初审通过之后,把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1)生产许可证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公司制作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受理申请后两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核检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四十五。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公司制作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公司制作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十五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核检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十五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做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别的条件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首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再到当地食品药监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当地食药局网站申报,合格后提交纸质材料,再安排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即会颁发许可证。
以上就是CIO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全流程,希望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帮助。作为一个专业的第三方医药咨询公司,(致电:)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新开办、变更、延续办理业务,诚信经营、正规辅导拿证,欢迎各大企业前来垂询。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