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音讯,卫生部26日发布《食物用香料、香精运用准则(征求意见稿)》,其间列出了20余种不得增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物名单。
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音讯,卫生部26日发布《食物用香料、香精运用准则(征求意见稿)》,其间列出了20余种不得增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物名单。
这些食物包含: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生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儿配方食物、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物(法规有明确规则者在外)、包装饮用水。
征求意见稿指出,上述所列食物没有加香的必要,不得增加食物用香料、香精,法规还有明确规则者在外。别的,编制阐明表明,列出不得加香的食物名单,是依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则,结合我国实践有挑选性地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