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管理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措施,建立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ー)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并拟订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
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
职能转变。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十四)
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落实。三、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等工作。联系电线(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科。
牵头负责全市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高层次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引进、选拔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等工作。
联系电线(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滴流动政策规划,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就业规划、计划,组织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等工作。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本级事单位工资统发核准等工作。联系
组织落实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组织落实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规划、标准。贯彻执行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以及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等工作。联系电线(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与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局内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招投标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信息规划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预测预警、基金运营政策。负责企业(职业)年金方案备案等工作。联系电线
组织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及职工上班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等工作。联系电线
2.负责制定城乡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转)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发展劳服企业。
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基金等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开展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劳务产业经济的政策;对劳务人员进行技能职业道德劳动合同培训教育,加强劳务输出后跟踪管理服务。6.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政策规定,依法管理和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工作。2.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相关改革;协同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对县(区)社会保险政策执行、经办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市本级和原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转移接续、资格认证、权益记录、待遇核定及支付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社会保险帮扶工作。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核定和发放管理,协调做好企业年金相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等待遇的审核发放;负责工伤保险相关预防、宣传、培训实施工作;协调做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
负责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定和基金投资政策,指导和规范县(区)基金管理使用行为;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基金,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建立完整基金内控管理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效运行和安全完整。6.负责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稽核机制,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做稽核;受理涉及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投诉举报。
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市社会保险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运行管理,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管理系统、诚信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的推广应用。8.负责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市"163”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做好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精算工作,做好报告编制、数据统计监测、社会保险运行分析和政策评估;负责社会保险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披露工作;依法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10.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线
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规划、政策、执法标准和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辖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2.组织、协调、参与跨区域或较大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件的联动查处,协调区域内相关的单位对劳动保障突发性的应急处置。
3.完善本区域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裁量标准。
5.完善全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全市企业履行社会保障义务及守法诚信情况做综合评价,定期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劳动保障预警信息,加大劳动保障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
电线(四)固原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固原市驻新疆劳务管理服务中心)1.积极协助驻地人社部门负责
做好登记建档等事宜,及时准确的向我市各县(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赴疆有序流动,增强跨地区劳务协作。
2.协调驻地人社部门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宁夏与新疆两地劳务协作,基地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促进政府间友好往来。
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和法规及政策,制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长期规划。2.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和仲裁工作。
4.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档案管理及受委托使用、管理仲裁委员会印鉴。5.指导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和纠纷预防工作。6.协助做好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机构办理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和法规及政策咨询工作;9.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电线(六)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1.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的服务工作。2.
负责全国和自治区级专业方面技术、执业、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服务及资格(合格)证书的审核发放。3.负责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统一考试的考务和审核。
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申报和审批,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登记、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及基层就业服务项目日常协调管理和工龄认定等工作。
负责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和服务;联络驻固高校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台导。
.负责全市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事务代理、就业指导;负责全市流动人员出国政审、身份确认和工龄认定。
负责全市各类人才培训、人才评价、人才派遣的服务及全市人才雷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开展人才交流活动,提供人才招聘服务。
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障事务代理。1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身份确认和工龄认定。
3.对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